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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全〔2024〕2号——青岛工学院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08     作者:     编辑:aqglcdwz    阅读:

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要求,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部署安排,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方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会议部署,按照《山东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排,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全面发动校园各场所负责人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消防安全检查日”防火检查重点内容。

(二)多措并举整治。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联合行政责任部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综合治理。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联合公安派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四)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动员全校师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师生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参与明查暗访,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

(五)强化熟悉演练。联合消防部门在全校各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突出隐患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治理标准

(一)根据技术标准,应设置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置并保持畅通。

(二)根据技术标准,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通过增设外窗、逃生辅助设施等方式,确保至少有 2 条逃生路径。

(三)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不得缩减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违停车辆等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四)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向师生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四、措施方法

(一)宣传告知,专业培训

1.宣传告知。广泛宣传,采取政策宣讲、问题曝光、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抓好专项治理基层动员,引导师生充分认识治理的必要性,增强参与的主动性。

2.专业培训。联合消防专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切实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二)摸排建账,清仓见底

3.单位自查自纠。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保持畅通,门窗是否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铁栅栏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检;按照有关规定和《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4.属地全面摸排。核实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保持畅通,确保清仓见底、对账销号。

(三)整治销账,形成闭环

5.推进拆栏破网。对门窗、走道设置影响自救逃生和灭火救 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必须拆除。

6.严格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设置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严格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审批,确保不妨碍消防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督促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的所有人及时整改或者拆除。

7.增建打通通道。对于根据技术标准应当设置 2 个及以 安全出口但未按要求设置的,或因装修改造等行为违规改变原有建筑布局,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挂账督办整改,增建疏散设施、打通疏散路径。

8.规范标志提示。设置安全疏散图,标明逃生疏散路线、安全出口设置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统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牌,确保一致性。

(四)常态推进、长效管理

9.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逐级逐岗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10.规范管理。校内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外租外包场所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推动各单位将疏散通道管理作为重点管理事项,建立巡查检查、清理管控、宣传教育等制度,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11.常态清理。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禁止占用、锁闭、占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整改。广泛发动师生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12.培训演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师生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学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动相关部门,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要结合实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扛紧扛牢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在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联动机制,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定期反馈工作情况,进行工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