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
向下箭头
通知公告

青岛工学院——关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提醒

日期:2024-05-28     作者:     编辑:aqglcdwz    阅读:

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近期骑行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而电动车又是我校学生出行使用较多的交通工具。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的出行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就骑行电动车相关安全事宜作出提醒如下:

一、减速慢行。在道路上骑行时应减速慢行,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周边行驶中的其他车辆并行。下坡、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切忌超速行驶。

二、佩戴头盔。电动车的防护措施及稳定性相对较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被甩出后,头一般是先着地。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严重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故骑行者应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保障自身骑行安全。

三、文明骑行。杜绝超载,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超载会导致电动车的制动距离变长,平衡性变差,容易发生侧翻等事故。在行驶的过程中,要多观察路况,注意周围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的情况,切忌低头玩手机。在经过路口、变换车道以及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减速,随时准备避让行人和其他车辆。驾驶电动车时,应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规范停车、安全充电。按规定将车辆有序的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严禁在教学楼、图书馆、宿舍等室内场所停放及充电,避免安全隐患。电动车充电时,应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将充电器放置在易于散热的位置,注意充电时间不要过长。

保障电动车自身安全。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及个人的人身安全需要我们共同维护,让我们规范驾驶电动车,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